- 成都社工
市本级各相关社会组织、各区(市)县民政部门:
为充分发挥优秀社会组织的品牌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和发展水平整体提升,有效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能型深度转变,经研究,决定开展市本级2020年度品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由成都市民政局组织,四川光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品牌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纳入2020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同步实施。
二、评选对象
1.在成都市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登记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
2.取得5A评估等级并在有效期内;
3.已建立独立党组织满2年;
4.最近3年按规定参加年检且结论为合格;
5.最近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6.未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上时间条件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10月1日。
三、评选流程
(一)发布评估通知
通过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评估通知,公布参评条件、评估流程和评审指标。
(二)社会组织报名
按照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的社会组织于2020年8月20日前进行申报。将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证书、设立党组织批复、《成都市品牌社会组织报名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承办单位。
(三)资格审查
承办单位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进行审查,确定入围名单。对不符合参评条件的,说明原因。
(四)组织培训
2020年8月30日前,确定参加评选的社会组织名单,组织培训。
(五)准备材料
2020年9月30日前,参评社会组织依据评审指标体系,准备参评资料并装订成册,报送承办单位。
(六)确定评审专家
从社会组织评估专家库中抽选3名专家组成专家组,选定组长。专家应熟悉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较高声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相关职业资格。专家组按照“组长负责制”和“谁考评、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评审,严格落实责任制。
(七)组织评审
2020年11月底前,按照评审专家预审、现场集中评审、综合打分的程序,组织评审工作,按评分由高到低,取前10名,形成初步评审结果。
(八)确定评选结果
将初评结果报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10家品牌社会组织,进行公示、公告。
(九)颁证授牌
对获评品牌社会组织颁发牌匾和资格证书,牌匾和证书式样由成都市民政局制定。品牌等级的管理参照《成都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六章之评估等级管理执行。
四、品牌结果运用及管理
品牌社会组织评估每5年进行一次,有效期为5年。
1.编发《成都市品牌社会组织名录》,将品牌社会组织的优秀案例和品牌经验进行宣传推广;
2.在市民政局官网、成都市社会组织和社工网公告、展示品牌社会组织;
3.获评当年度、次年度免予年度检查;
4.申请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项目时,社会服务资助类项目可增加申报数量。
5.获评品牌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取消评估结果的处理且5年内不得提出评估申请:
(1)评估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和佐证材料,或者与评估人员串通作弊,致使评估情况失实的;
(2)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评估结果证书及牌匾的;
(3)受相关政府部门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限期停止活动等行政处罚的;
(4)连续2年年度检查基本合格的;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五、评分原则
评价指标包括品牌基础(40分)、品牌价值(42分)、品牌管理(18分)三个方面,共计100分;结合今年度工作任务,设置加分项目: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表现,共10分;总分共计110分。按分数高低取前10名,分数相同时,按品牌基础、品牌价值、品牌管理得分高低进行排序。
各区(市)县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川光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李学梅 85020132
成都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
高 明 6188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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