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社会组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建设高品质和谐宜居生活社区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城乡社区发展理念,为进一步发挥城乡社区引导居民、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作用,加快推动成都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和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结合工作实际,现启动青白江区2019年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资助项目(以下简称社区营造项目)征集工作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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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申报对象
1.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区域内的村(居)民委员会及乡镇(街道);具备相应课题研究能力的高等院校及企事业单位。
2.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按时参加年度检查并合格;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资产、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完善;三是具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四是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必须建立党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须在我区范围之内实施,且在申报机构的业务范围之内;获得成都市级、青白江区级财政资金的同一个机构的同一个项目不予重复申报;2018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项目执行机构,不予申报。
2.申报社区主体项目须由村(社区)作为主体,并联合社会组织共同申报。同一个村(社区)与同一个社会组织联合申报项目不超过1个,1个社会组织联合村(社区)申报的项目数一般不超过3个。
3.1个社会组织立项项目不超过2个。
(三)申报项目期限
项目周期不得少于10个月,不超过12个月;研究课题项目应按照项目需求实际进行确定,但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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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及支持重点
(一)区级示范项目
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党建示范区建设,切实强化党建统揽构建现代治理体系,夯实“陆海联运枢纽,国际化青白江”社区基础,充分整合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等多方资源的作用,能代表青白江品牌,具有示范效应。推动社区基金、社区社会组织及自组织发展,至少建立、协助运营1支社区基金、新建不少于6个自治类社区社会组织或自组织。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20万,配套资金应不少于30%,由村(社区)联合社会组织申报。
(二)乡镇(街道)主体项目
全面围绕民政基层事务、民政服务对象开展乡镇(街道)主体项目,聚焦民政兜底对象,提供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搭建乡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社区营造支持中心,示范带动本土社会组织、社工全面参与困难群众精准帮扶,切实改善、解决困难群体的生活现状和生活困难,每个乡镇(街道)不超过1个项目,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10万,配套资金不少于20%,由乡镇(街道)联合社会组织申报。
(三)村(社区)主体项目
充分发挥村(社区)整合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等多方资源的作用,从满足居民多元需求、激发村(社区)及其居民活力角度出发,支持居民参与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构建村(社区)公共空间、美化村(社区)环境、形塑村(社区)秩序、完善村规民约等项目探索村(社区)自治机制。每个项目资金不超过8万,配套资金不少于10%,由村(社区)联合社会组织申报。
(四)研究课题项目
立足成都市青白江区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社会组织培育、社区营造、社区基金等方向课题,全面客观的梳理总结提炼青白江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模式。每个项目资金预算不超过3万,由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单独申报或联合社会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及社会组织单独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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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报(征集通知发布之日起至7月25日)
坚持自愿申报原则,按照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1、附件2)要求,村(社区)主体项目在7月25日14:00之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各乡镇(街道)征集项目材料收集工作点;区级示范项目、研究课题项目、乡镇(街道)主体项目在7月26日14:00之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征集项目材料收集工作点,逾期不再受理。
(二)项目初审(7月26日至7月29日)
1.乡镇(街道)自行组织对村(社区)主体项目进行初审(7月29日12:00前将初审结果及申报材料提交纸质材料至青白江区征集项目材料收集工作点,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工作组将按照收集项目材料进行资格材料审查(7月29日)。
3.项目工作组将通过青白江民政局、青白江区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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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一)立项评审
1.评审流程。村(社区)主体项目由乡镇(街道)对项目进行初审后提交项目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区级示范项目、乡镇(街道)主体项目、研究课题项目申报材料提交项目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区民政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集中答辩,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建议方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向社会公告资助方案。
2.评审标准。评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重点审查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以下标准:
(1)主题符合性:项目主题符合项目“2019年城乡社区可持续总体营造行动”资助范围,符合社区营造特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立足村(社区)实际情况,符合村(社区)居民的实际需求,有明确的需求调研报告;项目受益群体精准,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和优化社会治理格局。
(2)需求广泛性:项目针对的社会问题和所涉及的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广泛性,项目实施后能在较长时间内产生良好的影响力。
(3)资源有效整合:项目针对村(社区)内多元化资源进行梳理、明确可以挖掘村(社区)资源参与到项目共治发展中。
(4)方法创新性:项目的理念、操作模式、参与方式、对受益群体的分析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5)项目示范性:项目的运作模式可以进行推广,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
(6)机构专业性:执行机构有清晰的使命和宗旨,有科学的组织结构,有精准的经费预算,有合理的进度安排,有相关的项目经验。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在3A以上的、已建立党组织的、上一年度区民政局资助项目中期评估为优秀及良好的均享受相应加分。
(二)项目评估
项目评估计划实施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2次。中期评估在项目中期进行,结项评估在项目结束后进行。评估采取自查评估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机构对服务对象满意、组织运行良好,且有推广意义的项目,将作为优秀社区营造项目向区民政局推荐;区民政局将对确认优秀项目向社会公布,并进行集中宣传。为保障项目规范推进,区民政局将会同有关单位适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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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1.前期充分准备。项目申报前期要认真分析研究2019年支持重点,乡镇(街道)、村(社区)与社会组织进行充分沟通,深入了解项目拟实施区域、居民真实需求,重点突出居民参与和社会效益,申报材料真实、详细、准确、完整。
2.严把初审关口。各乡镇(街道)要对所属区域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突出片区亮点、特色,严把项目初审关口,确保项目质量高、效益好、机制全。
3.发挥品牌效应。明确重点支持的领域和方向,全面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注重加强项目品牌打造和经验成果宣传,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4.把握时间节点。严格按照项目申报各环节时间节点安排,务必在规定时间之内完成项目的申报、初审以及资料的提交。
5. 申报材料提交点。
青白江区征集项目材料收集工作点
地点:青白江区社会组织孵化园305室(地址: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一段2689号
联系人:万 鑫
联系电话:83682932(17394988753微信同号)
成都征集项目材料收集工作点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28号1505室
联系人:唐 玲
联系电话:61310500(18200277753微信同号);
咨询QQ群:81196883(青白江社会组织工作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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